美國提出《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明定金管職責

2020 年3 月9 日,美國國會議員Paul Gosar 在眾議院提出了新版本的《 2020 年加密貨幣法案》,該法案旨在明確各種數字資產的適當監管機構,並要求這些機構針對其管轄範圍內的數字資產進行監管,對數字資產的交易、牌照發放與註冊等方面做出明確表示。此前,第一版的《 2020 年加密貨幣法案》在 2019 年 12 月提出。

美國提出《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 明定金管職責

Gosar 指出,’至關重要的是,美國仍是加密貨幣的全球領導者。隨著這項技術傳播到新興市場,美國可以繼續領導加密貨幣的發展。’他進一步表示,’加密貨幣為被遺忘和被壓迫的人們提供了一條參與全球經濟的途徑……對於世界上許多地方來說,加密貨幣是希望的燈塔,它正在成為增長最快的行業之一。美國必須保持成為這一增長的一部分。’

該法案將數字資產分為三類:加密商品、加密貨幣和加密證券。這三個類別分別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

此外,法案中還對儲備支持的穩定幣提出審計要求,需要財政部長通FinCEN 對儲備支持的穩定幣進行審計,以確保該穩定幣完全由美國或外國政府發行的貨幣支持。如果某事件引發儲備支持的穩定幣變成了合成穩定幣,或者合成穩定幣變成了儲備支持的穩定幣,則穩定幣的主要聯邦數字資產監管者應將這一轉變告知穩定幣的發行者及公眾。

資料來源:www.b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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